澳门政府宣布,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后,提出「电子消费优惠计划」优化方案,每名澳门居民将获发5000元(澳门元,下同)启动金,每日使用上限为300元;另外每人将获发3000元立减额,每次消费可立减25%,即是有七五折优惠。换句话说,这300元的启动金每日上限,加上100元立减额,实际上可购买400元的产品及服务。
*计划5月-12月网上登记*
澳门居民须透过澳门金管局的网上系统进行中央登记。登记期预计由5月-12月,使用期预计由6月-12月。
当用完5000元启动金,而立减额还有馀额时,居民可自行加值,继续享有七五折优惠,并在使用上不设上限,直至立减额用完为止。
启动金及立减额只可于购买货品或服务时使用,不得兑换为现金,亦不得用于缴付水电费、博彩场所、境外旅游服务、医疗服务、银行、金融机构及当押铺等法规订定的特定场所或用途。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和消费者委员会,将针对消费优惠的使用及市面物价,持续进行巡查监管。
*居民可自选移动支付或电子消费卡*
澳门居民可选择一个澳门移动支付机构的手机钱包或去年电子消费卡任一方式收取款项。经金管局核实后,便可完成登记。如选取移动支付工具,在使用期开始时,户口即被自动注入款项。如选取电子消费卡,则须在指定期间拍卡充值,但须注意卡内馀额必须为零。
从未领取去年消费卡的居民,如有需要,可先登记,并于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带备居民身份证正本领卡及充值。遗失去年消费卡的居民,则须向警方报失,之后进行补领及充值。